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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公共场合使用雾化器的条例出来了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01-04 [ ] 浏览:

在之前的文章里面,我就呼吁雾化器用户不要在公共场合吸食雾化器,虽然那时候国内还没有出台过相关政策,但从雾化器用户在公共场合吸食雾化器引来的关注来看,在公共场合吸食雾化器是相当不适合的。

就前几天我又看到了一则关于雾化器的新闻,据新闻报道,有一女孩在地铁内吸食雾化器,被旁边的大叔规劝,但女孩却辩称雾化器不属于。你是否觉得这样的场景很熟悉啊,其中吸食雾化器用户的解释也很统一,就是雾化器不是,所以并不受控的法规管控。

 

很显然,大多数人认为可以在公共场合吸食雾化器就是因为雾化器并不是原味,所以不存在管控。想要大家能自觉的在公共场合禁止使用雾化器明显是不现实的,而且规劝在公共场合使用雾化器的人,也会觉得自己理亏,毕竟从法理上的确找不到在公共场合禁止吸食雾化器的条例。

 

今日杭州就重新修订的他们的原味管控调条例,目前最新修订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条例》,把雾化器也纳入控范围,新控条例,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说现在有明确的条例规定,不允许在公共场合吸食雾化器了。

 

而且新条例规定,禁场所的范围不只是“杭州市市区和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范围”,而是扩大到“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就是全杭州市范围都在管控中。

 

这次,有了杭州开头,从趋势上看,后续国内其他控城市也会跟进,只是,杭州政府把雾化器纳入控范围也算了,还在对吸的定义中,在雾化器前面特意加“有害”二字,在4月份的时候,《修改草案》一公布,这个定义就备受争议,现在在正式版中并没有改。

 

在正式版新条例第三十四条中说,“吸是指吸入、呼出草本的雾或有害雾化器气雾,以及持有点燃的草本制品的行为。”

 

不在原味前面加“有害”二字,却在比原味更健康的雾化器前面加“有害”二字,这似乎不合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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