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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联合发布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雾化器通告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9-07-15 [ ] 浏览:

针对中小学附近的文具店向学生出售雾化器以及点上平台售卖雾化器的现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草本专卖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雾化器的通告》(简称《通告》)要求,我国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雾化器。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消息,近期,媒体反映部分地区中小学附近的文具店向学生出售雾化器,部分电商平台上也存在“学生雾化器”的售卖批发。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雾化器的侵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草本专卖局联合发布《通告》。

 

《通告》表示,未成年人吸食雾化器存在重大健康安全风险。目前我国还没有正式颁布雾化器的国家标准,市场上在售的各类雾化器产品,在原材料选择、添加剂使用、工艺设计、质量控制等方面随意性较强,雾化器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部分产品可能存在雾化液泄露、劣质电池、不安全成分添加等质量安全隐患。

 

此外,大部分雾化器的核心消费成分是经提纯的碱即草本,草本属于剧毒化学品,未成年人呼吸系统尚未发育成型,吸入此类雾化物会对肺部功能产生不良影响,使用不当还可能导致碱中毒等多种安全风险。

 

《通告》要求,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雾化器。 2006年我国签署加入的由世界卫生组织批准发布的《草本控制框架公约》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对未成年人具有吸引力的草本制品形状的糖果、点心、玩具或任何其他实物”;《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

 

《通告》表示,雾化器作为**等传统草本制品的补充,其自身存在较大的安全和健康风险。为加强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雾化器。建议电商平台对含有“学生”“未成年人”等字样的雾化器产品下架,对相关店铺(销售者)进行扣分或关店处理;加强对上架雾化器产品名称的审核把关,采取有效措施屏蔽关联关键词,不向未成年人展示雾化器产品。

 

《通告》表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草本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雾化器产品的市场监管力度,结合学校周边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雾化器,并对生产销售“三无”雾化器等各类违法行为依法及时查处;学校、家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与保护,强调雾化器对健康的危害;媒体加强未成年人吸包括吸食雾化器危害健康的宣传;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向未成年人销售雾化器的行为应予以劝阻、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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